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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6-1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了否决提案,提案名称为《关于审批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 62号MSD-B1座 15层 1503)。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志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8人,代表股份536214028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87人,代表股份49554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3%。

(三)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魏栋梁和张竞博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2109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97%;反对33921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61%;

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50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776%;反对33921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519%;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批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45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87%;反对3191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108%;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

2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187%;反对31918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4.4108%;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86659104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批2026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1117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97%;反对24912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0%;

弃权1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栋梁、张竞博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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