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迟明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7人,代表股份355643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37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347740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03%;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6人,代表股份790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共计146人,代表股份790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
公司董事宁革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9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0%;
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972%;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38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9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0%;
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972%;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38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55470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4%;
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48%;
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30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124%;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23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08%;
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51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8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869%;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1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49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55489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67%;
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76%;
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528%;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90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56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355489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67%;
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76%;
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528%;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90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568%。
表决结果:通过。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5546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07%;
反对1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29%;
弃权22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8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805%;反对1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307%;弃权22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88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同意355484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53%;
反对1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9%;
弃权3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4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893%;反对1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702%;弃权3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40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新磊吴彬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
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