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系结合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并严格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次修订后的预案贴合公司实际,能够有效降低和化解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岩刘江宁刘元锁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