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6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针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