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6-05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许仁硕、陈衔佩、曾建辉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小宁、游雄威、潘莹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
1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
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小宁先生、游雄威先生、潘莹女士。其中,潘
莹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游雄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附: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仁硕先生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2015年7月毕业于英国莱斯特大学。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分别担任广州市仁柏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赛诺腾达科技有
限公司、珠海横琴盈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金柏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诺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昇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
穗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盈昇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鼎
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许仁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间接持有公司4.18%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仁硕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陈衔佩先生
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14年毕业于英国阿伯
丁大学获金融与投资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2月-2017年12月任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1月-2019年8月任京华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陈衔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衔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曾建辉先生
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年至2013年在工商银行工作,2013年至2025年2月在方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融资发展中心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财务运营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曾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4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建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小宁先生
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位;具有法律职业任职资格,2010年1月-2022年1月任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2月至今任广东礼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小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5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游雄威先生
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项目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前海华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7月任广州市优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游雄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游雄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潘莹女士
1980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香港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2005年至2016年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担任大中华区总裁助理,2017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德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6司,担任联合创始人。
潘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莹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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