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就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由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的年度薪酬总额;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
273.45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许仁硕董事长126.90
陈衔佩副董事长79.13
李晓锐(外部)董事10游雄威独立董事10徐小宁独立董事10吴鹏程独立董事10
党金洲原董事10.71
陈冠禧原董事7.23
周雨凑原董事9.48
备注:上述人员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计算。上述金额含公司支付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由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总额。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337.72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高加总经理79.11
韩惠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92.07
赵光辉副总经理76.02
曾建辉财务总监75.33周毛仔原副总经理15.19
备注:上述人员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计算。上述金额含公司支付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三、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10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2026年外部董事固定津贴为10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担任公司或子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
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但应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
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四、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
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