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
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合计注销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合计56578513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将全部注销。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