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长春高新: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编号:2024-03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14: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当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27层报告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45441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372500股,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2171690股。

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份1229993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

769136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268人,代表股份460857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0人,代表股份462863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0560股,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8人,代表股份46085771股,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提

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16%;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7%;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4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39%;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0%;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0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17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5%;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8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4%;反对1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6%;弃权73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5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09%;反对1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8%;弃权73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3%。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7%;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7%;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7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44%;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5%;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3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1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01%;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0%;弃权724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00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69%;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弃权724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1%。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4%;反对135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5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08%;反对135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32%;弃权7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4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94%;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0%;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45461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8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0%;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15%;反对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72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4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34%;反对9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2%;弃权72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3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5%;反对9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0%;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2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08%;反对9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2%;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哲、孙小鹏5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6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