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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编号:2025-11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2: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当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27层报告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云涛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7937529股,扣除公司回购

1专用账户中的股份6223117股,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1714412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3人,代表股份93445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139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1人,代表股份8230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3人,代表股份6123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0人,代表股份6049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同意9331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4%;

反对12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2%;反对12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38%;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反对12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1%;反对12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

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1%;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3同意9331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

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1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88%;反对12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0%;弃权1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

表决结果:通过。

2.04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5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

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弃权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2%;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9%;弃权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

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80%;反对12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9%;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

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1%;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5%;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表决结果:通过。

2.07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

反对12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1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74%;反对12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685%;弃权1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

表决结果:通过。

2.08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

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1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82%;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3%;弃权1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表决结果:通过。

2.0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7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1%;

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1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33%;反对12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3%;弃权1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6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8%;

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51%;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5%;弃权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

反对11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0%;反对11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56%;弃权11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

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同意9331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

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60%;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5%;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

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1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25%;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0%;弃权11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1%;

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10150

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37%;反对12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5%;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

反对12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21%;反对12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2%;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70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

反对16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同意594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85%;反对16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21%;弃权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58%;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0%;弃权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

反对118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弃权14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1%;反对118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326%;弃权14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2%;

反对12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74%;反对12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6%;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9%;

反对12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41%;反对12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1%;弃权1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

表决结果:通过。

1114、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2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

反对12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弃权1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15%;反对12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1%;弃权1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

反对121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21%;反对121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83%;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

议案

12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

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88%;反对12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5%;弃权1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4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6%;

反对12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76%;反对12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6%;弃权1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

反对1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8950

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56%;反对1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3%;弃权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1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9%;反对12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0%;弃权1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

表决结果:通过。

20、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6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3%;

反对17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弃权

435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同意551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85%;反对17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11%;弃权435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哲、孙小鹏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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