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276.SZ
3、发行主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期限:5(3+2)年。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相关情况如下: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
更,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发行人提供了4年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政旦志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发行人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行人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发行人表示目前正在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接洽沟通,涉及移交办理的相关事务将在近期完成。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公告。
潮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5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潮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202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