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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09 00:00 查看全文

ST金鸿 --%

证券代码: 000669 证券简称: 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 112276 债券简称: 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5 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276.SZ。

3、发行主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期限:5(3+2)年。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根据发行人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相关债务偿还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26日,根据2020年8月制定的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一:“15金鸿债”债务余额及利息在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16,678.82万元,选择方案一的债权人,发行人已全部清偿完毕。

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二为:

第一期:2021年6月30日前,发行人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1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发行人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568.04万元;

第二期:2022年6月30日前,发行人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2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发行人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269.87万元;

第三期:2023年6月30日前,发行人应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3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因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未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偿付上述本息,“15金鸿债”逾期本金6,608.78万元,利息1,943.70万元;

发行人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同时披露了《调整后的

“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代码:101662006)债务清偿方案》,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最新债务清偿方案,发行人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债务本金的22%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发行人资金筹措未达到预期,上述偿还资金暂未落实到位,无法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发行人表示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后续偿债事项。

“15金鸿债”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集了“15金鸿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立即兑付剩余本息及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对“15金鸿债”推选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拟启动诉讼维权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发行人当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

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截至2025年9月26日,因发行人资金回笼缓慢,已造成“15金鸿债”最新债务清偿方案资金无法按期偿还,后期债务偿还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发行人可能会有因违约导致相关诉讼及冻结公司相关资产的情况。

(二)根据发行人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相关情况如下:

金鸿控股收到子公司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简称“神州界牌”)临时停产的报告,为提升矿山开采的工艺技术水平,采用更为安全、环保与经济的开采工艺,神州界牌需临时停产,对所属矿山开采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改造,复产时间将根据本次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再行确定。

根据发行人公告,神州界牌临时停产期间,主要安排设备维护、供应链协调等各项工作,同时还将安排员工值班,确保在非生产时段能够处理各类日常事务。发行人同时表示,2024年度神州界牌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占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3.54%和-4.40%,2025年上半年度神

州界牌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占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2.39%和0.35%,其临时停产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公告。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5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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