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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ST金鸿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金鸿

股票代码:0006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博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99号****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综改区宏业路68号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发展路8号院4号楼9层902-2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二〇二六年五月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ST 金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七节备查文件..............................................16

附表:..................................................17

2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ST金鸿、公司 指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坤杰投资指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坤杰能源指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徐博、金坤杰投资天洪基业指上海天洪基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成重能指上海保成重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指天洪基业一致行动方保成重能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洪基业、保成重能与徐博、金坤杰投资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天洪基业受让金坤杰投资持有的坤杰能源1%合伙份额,受让徐博持有的坤杰能源

68%合伙份额,天洪基业成为坤杰能源的普通合伙人

本次权益变动指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天洪基业、保成重能合计持有坤杰能源99%合伙份额,并通过坤杰能源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408991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1%。

2026年5月12日,天洪基业、保成重能与徐博、金坤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指杰投签署的《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指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徐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3197103******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99号****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综改区宏业路68号1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公司名称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发展路8号院4号楼9层902-2法定代表人徐博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560360602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0年8月20日经营期限2010年8月20日至2030年8月19日

通讯电话010-60779979

3、股权控制关系

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4、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董事、经理、徐博男中国山西太原否财务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5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间接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坤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1408991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1%),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坤杰投资持有坤杰能源1%合伙份额,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博持有坤杰能源68%合伙份额。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博、金坤杰投资均不再持有坤杰能源合伙份额。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5月12日,转让方徐博、金坤杰投资与受让方天洪基业、一致行动

方保成重能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天洪基业受让金坤杰投资持有的坤杰能源1%合伙份额,受让徐博持有的坤杰能源68%合伙份额,天洪基业成为坤杰能源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博、金坤杰投资均不再持有坤杰能源合伙份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坤杰能源,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徐博变更为李文浩。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7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5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博、金坤杰投资与天洪基业、保成重

能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1(转让方):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徐博(以上“甲方1”“甲方2”合称时为“甲方”)

乙方1(受让方):上海天洪基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2(一致行动方):上海保成重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系一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9900MAD4TWDW4D,注册地址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宏业路68号106。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18日取得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鸿控股”)140899144股股票。

2、甲方1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8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000000.00元,实缴出资零元,持有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合伙份额的1%。甲方2

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4000000.00元,实缴出资为人民币180500000.00元,持有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合伙份额的68%。甲方2系甲方1的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3、甲方1拟向乙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1%的合伙份额;甲方2拟向

乙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68%的合伙份额。乙方1同意从甲方1、甲方2处受让前述合伙份额,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4、乙方2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0000.00元,持

有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合伙份额的30%。

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让合伙份额的比例、价格和支付方式

1.1经各方协商,甲方1向乙方1出让其所合法持有的合伙企业1%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实缴出资为零元,下称“标的份额1”),甲方2向乙方1出让其所合法持有的合伙企业68%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人民币

204000000.00元,实缴出资为人民币180500000.00元,下称“标的份额2”)。

以上“标的份额1”、“标的份额2”合称“标的份额”。

1.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标的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份额及基于标的份额所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的转移予乙方1。

1.3乙方1在受让完毕标的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根据《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4本协议项下标的份额(即合伙企业69%合伙份额)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186889700元(大写:壹亿捌仟陆佰捌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1.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1应向甲方2支付标的份额的全部转让价款。

1.6甲方已明确向乙方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风险和运营现状,乙

9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1已明确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业。乙方1自入伙后,即与合伙企业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1.7本协议项下因份额转让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8乙方2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

在乙方1成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在合伙企业的所有表决和决策中与乙方1保持一致,乙方2与乙方1另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生效、变更和终止

2.1本协议自甲方1和乙方1、乙方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甲方2签字之日起生效。

2.2甲方应于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配合乙方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标的份额

转让和合伙企业相应变更(或备案)等义务。如甲方不配合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伙企业相应变更(或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3乙方1应按协议如期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及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若乙

方1未能如期支付转让价款,则应以乙方1应付未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之日。

2.4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解除:

(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

(3)本协议依法解除;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而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为准。

3.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

10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1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 ST金鸿股票的情况。

162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徐博年月日

1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博年月日

15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6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湖南省衡阳市石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区合江街道计量大有限公司道88号4号栋

股票简称 ST金鸿 股票代码 000669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99号徐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金坤杰投资有册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限公司观镇发展路8号院

4号楼9层902-2

有□无□

增加□减少□徐博与北京金坤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投资有限公司为一

生变化□致行动关系

是□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人控制的坤杰能源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司第一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控制人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17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140899144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20.71%

变动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变动数量:140899144股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0.7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方式:间接方式转让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合伙份额过户完成之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是□否□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否□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不适用□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8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徐博年月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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