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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4 00:00 查看全文

ST金鸿 --%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76.SZ。

3、发行主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期限:5(3+2)年。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潮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相关损失情况如下:

1、重大损失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271.46万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为14,553.1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05.16万元,亏损金额已超过了上年末净资产的10%。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发行人“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事项,导致发行人承担较大金额的利息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2)由于发行人债务违约后市场信用仍未完全修复,导致公司融资较为团难,新增融资不足,资金链长期较为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2、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2025年半年度的业绩亏损预计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为弥补相关亏损,发行人表示,除继续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还采取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措施:

(1)2025年通过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加快推进两债后续的偿付工作,以尽快修复市场信用为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2)加强公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大增效改善力度。

(3)对外催收:通过各种手段积极进行对外债权的催收,并对收回可能性小的债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减值计提。

(二)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1),相关情况如下: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已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发行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发行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公告。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

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潮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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