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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4 00:00 查看全文

ST金鸿 --%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276.SZ。

3、发行主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期限:5(3+2)年。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情况如下: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华东公司”或“转让方”)于2024年5月与泰安创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办公楼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近日华东公司收到了受让方依《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出具的《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

(一)交易概述

发行人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议案》。华东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综合办公楼以人民币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泰安创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2024年5月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华东公司积极进行办公楼的房产证办理事项。受建筑物手续、华东公司涉诉案件等原因影响,截至目前《买卖合同》约定的办公楼尚不满足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条件。根据《买卖合同》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第1点之约定:“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乙方有权退房”。2025年7月17日,受让方向华东公司依据该条款出具了《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同时,受让方表示“不追究贵方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发行人前期未针对本次交易确认相关损益,且受让方表示不追究华东公司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因此本次《买卖合同》解约事项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5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

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M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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