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6 00:00 查看全文

ST金鸿 --%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海证券)编制。

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76.SZ。

3、发行主体: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期限:5(3+2)年。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0月9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4民初54号)。

因民间借贷纠纷,里群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瑞弗莱克油气有限责任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义和,请求判令瑞弗莱克公司、金鸿公司向里群返还借款本金39,1,163.00元及相应借款利息,并请求判令陈义和对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金鸿控股和陈义和后提起管辖异议,该案件被裁定移送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发行人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4民初54号),判决结果具体如下:

1、瑞弗莱克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里群借款本金2762万元及利息(以本金276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月息1%计收利息,应扣除2019年3月28日归还的利息200万元);

2、瑞弗莱克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里群借款本金1535898.65元及利息(以本金1535898.65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月息1%计收利息);

3、驳回里群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判决系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

司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发行人表示已对本次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并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案件诉讼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5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年月16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