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6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调整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足六人时;足五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1/3时;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
第一百四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第一百四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