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79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控股”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金鸿债,112276.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4、2026年二季度末债券余额:1.678282亿元人民币。
5、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6、票面利率:6.00%(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调整至4.75%)。
7、发行期限:5(3+2)年(已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展期至2024年6月30日)。
8、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9、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6月15日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资信维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金鸿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
10、债券摘牌情况:本期债券已于2020年8月27日到期摘牌。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6年9月3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相关情况如下:
近日,金鸿控股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4483526G
名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合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68040.8797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02月11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街道计量大道88号4号栋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26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
联系人:许钰莹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2-2845113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