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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7 查看全文

盈方微 --%

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25-09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深圳华信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或“债务人”)于2025年12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同意向深圳华信科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可循环使用;同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深圳华信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4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深圳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12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苏州华信科为深圳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

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及苏州华信科为深圳华信科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担保被担保方本次担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占已审批是否被担方持最近一期保后已后剩余可前对被担后对被担上市公司最担保方的担保关联保方股比资产负债使用担用担保额保方的担保方的担近一期净资额度担保例率保额度度保余额保余额产比例深圳华

公司51%77.42%50000110003900043627862126.08%是信科苏州华深圳华

-77.42%1000035006500-3500126.08%是信科信科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16C02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华信科

51%股权。深圳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21471803.53905965524.45

负债总额439824483.23701438652.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00000.007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439509699.91700603928.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81647320.30204526871.77

项目名称2024年1月至12月(经审计)2025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23717294.031222626270.61

利润总额21404897.5830303735.48

净利润14190295.2721792690.77深圳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及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公司及苏州华信科分别对深圳华信科提供同等担保),对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如下: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伍佰万元整。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3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

盖公章之日生效。

5、违约处理: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

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及苏州华信科本次为深圳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需求。深圳华信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5年12月3日出具了

《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深圳华信科提供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3569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4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3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苏州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圳华信科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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