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26-06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担保主合同[指中国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或“债务人”)之
间自2026年6月23日起至2027年6月22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分别为上海盈方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1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本次担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占担保方被担保方最已审批是否担保被担保后已后剩余可前对被担后对被担上市公司最持股比近一期资产的担保关联方保方使用担用担保额保方的担保方的担近一期净资例负债率额度担保保额度度保余额保余额产比例上海盈
公司100%76.19%200006500135008730973032.51%是方微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注册资本:6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项目名称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45811099.76860167325.36
负债总额635297079.71655373740.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6333333.3366333333.33
流动负债总额617143829.21637439555.22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210514020.05204793584.98
项目名称2025年1月至12月(经审计)2026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1297255.2630613862.79
利润总额-23034590.19-6020435.07
净利润-23034590.19-6020435.07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
盖公章之日生效。
35、违约处理: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
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79089.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9.45%,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
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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