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实施邀请招标,在公司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天健事务所。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暨独立董事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相关事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
2、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
暨独立董事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年报审计执行进展情况汇报,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予建议。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相应的审计工作并准时出具审计报告。
3、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
暨独立董事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会议,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沟通,就年报审计初稿的内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相应的审计工作并准时出具审计报告。
4、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审阅了《2025年度内审报告》等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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