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2026-03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天峰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峰投资”)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峰”)和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
出资比例合计向天峰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758.7万元的财务资助。浙江上峰持有天峰投资30%股权,本次对应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不超过2327.61万元。
因天峰投资的控股股东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受同一
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宗虎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天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建林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MADAMMYG74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2日
营业期限:2024年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创业路西侧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办公楼2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0%21000
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30%9000
合计100%30000
2、被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峰投资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86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36亿元;2025年度,天峰投资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80亿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天峰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
天峰投资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其控股股东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27.61万元,具体借款金额以实际借款申请为准。
2、借款期限:1年,本合同借款期限起始日以第一次资金借款汇出日为准。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
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用途。
4、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以天峰投资从金融机构取得并购借款利率为
2准,按第一次资金借款日开始计算利息,并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在每月的最后一日,如遇特殊事项可能会调整结息日期。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5、还款方式:天峰投资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借款条件: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向天峰投资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7、违约责任: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赔偿由于其违约行为
而导致的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情况下,为满足参股公司天峰投资生产经营需要而提供财务资助,浙江上峰和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共担,并收取了资金占用成本,风险基本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天峰投资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浙江上峰对天峰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支持其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天峰投资履约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天峰投资虽未提供担保,但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天峰投资的财务状况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浙江上峰按持股比例为天峰投资提供人民币不超过2327.61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本次拟为参股子公司天峰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天峰投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对等。浙江上峰向
3天峰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并收取了资金
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32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32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6%。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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