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宝会)
各位股东:
本人王宝会,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宝会,197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专业。历任联想集团软件开发工程师;北京拓林思软件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教师。自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会议,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股东会,召开了2次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予以同意,未投反对票、弃权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现场出席委托出席缺席董事是否连续现场出席姓名事会次数或以通讯董事会次会次数两次未亲股东会次方式参加数自参加董数董事会次事会会议数王宝会2200否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内未召集、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5天。2025年任职期间,
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诉讼情况、股东减持情况及内控运行情况等,本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本人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并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均合法合规。
2.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提名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和聘任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诉讼情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7民终4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人及时了解此事项的进展。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详细沟通。
四、学习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内容,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紧
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治理完善等方面的监督与支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签名):王宝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