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施军,男汉族,湖北襄阳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民建会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育部访问学者,湖北省、襄阳市两级会计领军人才、湖北省首批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襄阳市政协委员、常委。
现兼任恒进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会、五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参加一次股东会、五次董事会,无委托出席或未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详细了解审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1(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参加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编制的预审情况及年审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进度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通过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及自觉意识。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
2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报告期,本人线下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14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积极参与湖北省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有关培训学习。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3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
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施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