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6—01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97321082.0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6360039.7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9771442.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877269.4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7321082.05-77639855.77-37166935.88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66360039.71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37877269.49
分配利润(元)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否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70709291.2333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是□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的情况下,公司年度应当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金额,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符合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
2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情况,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