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公告编号:202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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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公司2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752人,代表股份196811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29%(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578636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90713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6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7人,代表股份6098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8人,代表股份6100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7人,代表股份6098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7%。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593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反对324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
弃权1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74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17%;反对324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34%;弃权1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9%。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38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5%;反对369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
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265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90%;反对369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8%;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492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反对324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8%;
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373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61%;反对324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83%;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6%。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35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324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
弃权1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38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48%;反对324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6%;弃权1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6%。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345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5%;反对322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弃权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26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751%;反对322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38%;弃权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1%。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47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0%;反对334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355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66%;反对334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2%;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283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3%;反对353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
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4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735%;反对353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03%;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4036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6%;反对29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
弃权1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1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79%;反对293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69%;弃权1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2%。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299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1%;反对351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1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80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97%;反对351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0%;弃权1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3%。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564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6%;反对331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
弃权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5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41%;反对331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65%;弃权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3%。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724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32%;反对3942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4%;
弃权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5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925%;反对3942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386%;弃权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8%。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085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3%;反对377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
弃权1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66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89%;反对377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06%;弃权1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5%。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冬松、彭秀
3.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