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公告编号:2026-03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6)0800023
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27487.68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924995502.5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57999.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094522.26元,减去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695364.9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8988875.16元。公司期末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
699578636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98314.55元,加上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7695364.9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493679.5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4%。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493679.5414691151.3514691151.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027487.68119146641.40145594129.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924995502.5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8988875.1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9875982.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5922753.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9875982.25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875982.25元,占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4.4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公司所处的视觉内容服务行业,具备技术迭代快、数据驱动强的特点,当前仍处于由传统版权内容平台向“AI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深度融合升级的关键阶段。公司需持续加大在产研创新方面的投入,同时持续扩充高质量版权内容储备,强化全球内容供给能力,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壁垒与平台价值,增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创造能力,从中长期为股东带来更高回报。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通过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保障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充分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亦通过投资者交流渠道听取意见,确保决策过程公开、公平、透明。
(3)未来,公司将在兼顾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分红政策,在盈利能力与现金流改善的情况下,逐步提升现金分红水平,增强分红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的协同提升。
2.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
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