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博源化工公告编号:2026-015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17日,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运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127247581.32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391779658.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9177965.84元,本期分配2024年度现金股利1115621718.00元,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7164227555.9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1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71683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5049468.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15049468.001115621718.00111924376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42169508.901811195127.711409917321.19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333754881.51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164227555.90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否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349914954.0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387760652.60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349914954.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是□否
2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15049468.0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71.15%,高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349914954.0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77.80%,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
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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