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博源化工公告编号:2025-084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继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6人,均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35690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223580股,
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3人,代表股份
621467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18%。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
议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62637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4%;反对30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弃权9013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8586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37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4%;反对30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013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8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赵丽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2.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