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燎)
本人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任期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5年2月10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1971年8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及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律师职业资格,中国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高级信贷经理。现任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2025年2月10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二、年度述职概况
(一)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实际出席董是否连续本年度应独立董事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参加董事
姓名(现场/通讯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会次数
方式)事会会议张燎1100否2
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确保相关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鉴于本人已于2025年2月10日任期届满,在任期内,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他情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披管理制度,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本人持续监督核查公司披露的重要信息,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积极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重点理解公司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升履职能力,自觉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三、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2025年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2025年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年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本人已于2025年2月10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已离任):张燎
2026年4月23日
3(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名页。)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燎(已离任)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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