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375.SZ 债券简称:23中山K1
债券代码:148605.SZ 债券简称:24中山K1
债券代码:148707.SZ 债券简称:24中山K2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A之九)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山公用”)提供的相关文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金圆统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中山K1”,债券代码148375.SZ)、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中山K1”,债券代码148605.SZ)、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中山K2”,债券代码148707.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6年1月5日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发行人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且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发行人已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行人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发行人监事自动解任,发行人《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发行人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2025年12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上述变更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金圆统一证券作为23中山K1、24中山K1和24中山K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金圆统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人:杨华为
联系电话:0592-311799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金圆统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