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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证券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D3 债券代码:524216.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D4 债券代码:524377.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D5 债券代码:524379.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D6 债券代码:524413.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1 债券代码:524185.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2 债券代码:524230.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KC01 债券代码:524299.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3 债券代码:524362.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4 债券代码:524407.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5 债券代码:524430.SZ

债券简称:25 东北 C6 债券代码:524500.SZ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签署时间:2025年12月

1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一、各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5东北 D3”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D3”、524216.SZ

4、发行规模:1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32天。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3%,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4月14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3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3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923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1,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25东北 D4”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D4”、524377.SZ

4、发行规模: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51天。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65%,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7月22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7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4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7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6303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1,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25东北 D5”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五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D5”、524379.SZ

4、发行规模: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91天。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6425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1,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25东北 D6”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六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D6”、524413.SZ

4、发行规模:1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45天。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7%,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8月27日。

6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8170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1,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25东北 C1”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1”、524185.SZ

4、发行规模:6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1%,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3月21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2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299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25东北 C2”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二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2”、524230.SZ

84、发行规模:6.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4月18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4月1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4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2208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25东北 KC01”基本情况

9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次级债券(第一期)。

3、 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KC01”、524299.SZ

4、发行规模:7.7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29%,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1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6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3633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

10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25东北 C3”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3”、524362.SZ

4、发行规模:7.5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15%,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1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6155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25东北 C4”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4”、524407.SZ

4、发行规模:7.0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6%,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8月21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7917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25东北 C5”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5”、524430.SZ

4、发行规模:10.0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6%,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9月18日。

13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9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9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9247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25东北 C6”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 东北 C6”、524500.SZ

4、发行规模:10.0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14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5%,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10月30日。

10、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1、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10月30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10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0326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2025年11月29日,发行人披露《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5“2025年11月28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自该议案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第三届员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15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杨树财先生、李斌先生、王劲松先生、秦音女士、张羽女士、季大坤先生、苏健先生、周博先生、尹航女士自2025年11月28日

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上述监事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相关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 “25 东北 D3”、“25 东北 D4”、“25 东北 D5”、“25 东北 D6”、“25 东北 C1”、“25 东北 C2”、“25 东北 KC01” 、“25 东北 C3”、

“25 东北 C4”、“25 东北 C5”和“25 东北 C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长城证券在获取相关资料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长城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注意投资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16联系人:黄华天、张维、丁锦印

联系电话:0755-23930448(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202512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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