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5-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14人,代表股份
数1094590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6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99724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42.60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12人,代表
股份数97348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4%。
(2)公司10名董事、7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是否表决事项获得序号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
1.00109299253899.8540%13906600.1270%2075600.0190%是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
2.00109293427099.8487%14489280.1323%2075600.0190%是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
3.00109303949099.8583%13810080.1262%1702600.0155%是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4.00109307017099.8611%14982280.1369%223600.0020%是配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5.00109297229099.8521%14089080.1287%2095600.0192%是及其摘要》
6.00《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
6.01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37172559499.5457%16092600.4309%871600.0234%是联交易》《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
6.02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81680888899.7913%16141280.1972%941600.0115%是联交易》《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
6.03109285107099.8411%16435280.1501%961600.0088%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
6.04109277477099.8341%16840280.1539%1319600.0120%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
7.00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109312963899.8665%14138600.1292%472600.0043%是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
8.00109308869099.8628%14601080.1334%419600.0038%是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选举季大坤先生
9.00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108994973599.5760%45361630.4144%1048600.0096%是监事的议案》
说明:
2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6下设的4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针对议案6涉
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持有公司30.81%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对议案6.01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持有公司11.80%股份的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对议案
6.02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季大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5.公司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
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公司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议案4、5、6、8、9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是否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表决事项获得序号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4.009582784498.4380%14982281.5390%223600.0230%是配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5.009572996498.3374%14089081.4473%2095600.2153%是及其摘要》
6.00《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
6.01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9565201298.2574%16092601.6531%871600.0895%是联交易》《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
6.02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9564014498.2452%16141281.6581%941600.0967%是联交易》《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
6.039560874498.2129%16435281.6883%961600.0988%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
6.049553244498.1345%16840281.7299%1319600.1356%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
8.009584636498.4570%14601081.4999%419600.0431%是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选举季大坤先生
9.00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9270740995.2326%45361634.6597%1048600.1077%是监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王华堃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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