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0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短信通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证券质押,公司已向太华投资发函询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占公是否股股东或本次质占其所是否司总为补质押起质押到质押股东名称第一大股押数量持股份为限质权人股本充质始日期日用途
东及其一(股)比例售股比例押致行动人办理补充兰州太华解除其自
900000045.96%2.78%2025/11/广州万顺技投资控股是否否03质押身流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登记动资之日金
合计—900000045.96%2.78%——————
注:(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
记手续;(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质押之前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即19583700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
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未质押股份情况况本次质本次质占其占公已质押持股数押前质押后质未质押持股所持司总股份限占已占未股东名称量押股份押股份股份限比例股份股本售和冻质押质押
(股)数量数量售和冻
比例比例结、标股份股份
(股)(股)结数量记数量比例比例
(股)
(股)兰州太华
195836.06900001800091.915.5700.001333784.21投资控股700%00000%%%00%
有限公司兰州亚太
274068.48217292172979.296.722172910056772
矿业集团895%600600%%600%95100%有限公司
4699014.54307293972984.5512.292172954.67010996.56
合计595%600600%%6009%95%
二、其他说明
1、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3)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19号
(4)法定代表人:段晋华
(5)注册资本:200万元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项目、能源项目、房地产项目、高新技
术开发项目投资(不含金融类业务);农林种植(不含种子种苗)。(以上项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太华投资的资产总额为1.18亿元,总负债额为1.20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69%、流动比率为85%、速动比率为85%、现金/
流动负债比率为0.005%。
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太华投资的资产总额为1.18亿元,总负债额为1.20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0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69%、流动比率为85%、速动比率为8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0.8%。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0亿元,未来半年内
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0亿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偿债风险。
2、太华投资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途是用于补充其自身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太华投资股份质押融资,主要是基于其自身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太华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物、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4、最近一年又一期,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太华投资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6、太华投资未来半年内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都为1800万股、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1.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7%、对应融资余额3500万,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偿付能力良好。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8、太华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太华投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事项的询证函》;5、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事项的回复函》;
6、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