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其在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
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开始为本公司注册会计师执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提供审计服务业时间公司审计时间执业时间时间
1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提供审计服务业时间公司审计时间执业时间时间项目合伙人郑飞2012年2010年2013年2023年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建克2005年2017年2018年2020年质量控制复核人田玉川2017年2011年2014年2025年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
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层均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认真、尽责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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