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2026-03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
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陆继刚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张英伟、王志、张亚男、韩勤亮、杨路、魏伟、宋万良、尹天长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终止投资拉晶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光伏行业整体形势变化,产业链新投资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公司对市场环境的整体研判和战略发展布局,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经审慎评估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孙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包头
1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 10GW 拉晶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拉晶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的公告》。
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旭阳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签订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10万吨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总价255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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