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2026-00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英伟、宋万良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韩勤亮、杨路、魏伟、尹天长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
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
2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需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3)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4)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5)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16)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7)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翔福新能源”)增资68000万元,为其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负极材料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变更为63.3%,旭阳控股持股比例为36.7%。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4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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