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有投资者向炼石航空(000697)提问:炼石航空发布的重整计划(草案)或相关公告,没有对债务计息截止日有明确的界定。债息也是债务,理解预重整前的债息包括在债权人的债转股里。有规定法院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起停止计息,这样公司的25年的实际债务支出仅有3季度,是否这样?半年报是否有关财表会修正,请董秘如实回复
1月14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公司实施重整,重整前产生的债务自2025年9月23日法院裁定重整受理之日停止计息。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基本情况之负债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情况有详细的披露(确认债权中包含债务利息),且债权受偿方案中明确有财产担保债权及普通债权按照同等清偿方案予以清偿,按50万以下现金清偿+50万以上以股抵债清偿的方式进行清偿。在法院裁定受理日之前的相关债务利息均已计入财务费用,不存在修正半年报财务报表事项。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