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友苏1953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983年7月起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任研究员,教授,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雅化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12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和1次出资人组会议,未
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大次未亲自参姓名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加会议周友苏125700否5
2、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明确的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5年1月3日审议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同意
审议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接受关联方担保并
2025年2月26日同意
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3月24日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会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议次数对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提名委员会12025年9月22日审查
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4月16日
薪酬与考核薪酬情况进行审核
2
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评结果及
2025年10月15日
绩效分配的审核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重整事项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背景,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重整事项的推进:
2025年,公司启动重整、推进并在报告期完成了重整计划的实施,本人持续
关注公司重整工作,并提醒公司在重整过程中确保程序规范、公平,不得损害中
2小投资者权益。
3、独立董事的补选:
由于独立董事李秉祥先生履职期限届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永丽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积极履行监督、决策、咨询职责,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为本人及时获取公司经营信息、开展履职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2025年度,本人已全面、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出现任何违反履职规定的情形。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履职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独立性,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加现场走访频次,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风险防控、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核心工作,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本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专业力量,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合法、合规、高效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独立董事:周友苏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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