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监督、建议与沟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召集符合程序,各位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与表决,所有会议均有完备的会议通知、记录、决议及签字文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届次会议日期议案主要内容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就关键审计风险领域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师进行了深入
1委员会2025年第2025/2/14
议案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沟通,明确了审计重一次会议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点和工作方向
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四: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公司2024年议案五: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议案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2委员会2025年第2025/4/17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殊普通合伙)关于公二次会议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司2024年度审计结工作计划》的议案果的汇报,并就年度议案八: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前置审议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九: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对关联交易的必要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性、定价公允性及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影响进行了重
3委员会2025年第2025/8/1点关注和审核,未发
议案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三次会议现风险点,不存在违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议案管要求的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半年度财务报
4委员会2025年第2025/8/1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告进行审核,并深入
四次会议议案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讨论了在公司监事会序号届次会议日期议案主要内容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取消后审计委员会职
告的议案能的强化,以及推动议案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内部审计工作向“以定、修订《沈阳化工内部审计管理规定》风险为导向”转型升等7项审计及内控工作制度的议案级的具体路径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三季度财务报
5委员会2025年第2025/10/24
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告进行审核
五次会议
议案一: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审查了毕马威华振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的证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6委员会2025年第2025/12/10议案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
以及独立性、投资者六次会议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的保护能力及专业地为议案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二、年度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2025年内对以下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
1.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进行了前置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内容反映了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保财务数据公允反映,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3.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及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关联
交易、资产减值计提、公司原址老厂区土壤修复费用计提等重大会计事项。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和评估职责:
1.沟通与监督: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分别于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
完成阶段,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团队进行了两次正式会议沟通,就审计范围、重点风险、时间安排、审计调整及审计结果进行了充分交流与监督。2.履职评估与续聘建议:在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独立性、专业性、工作质量等)给予了积极评价。在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续聘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建议董事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1.计划审批与方向指导:审议并批准了《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
计计划涵盖专项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及历年审计问题“回头看”等内容。在会议讨论中,审计委员会强调2025年度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在于发现问题并持续跟踪整改,应关注内控设计的有效性、执行的有效性及缺陷的认定标准等方面。
2.制度体系建设:审议并通过了制定、修订《沈阳化工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等7项审计及内控工作制度的议案,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内部审计与合规风控体系。
3.工作转型与能力提升:审计委员会明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向“以风险为导向”转型,覆盖经营、合规、运营等多方面风险。同时,探讨通过提升内部审计人才能力、对标学习优秀企业内审工作等方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4.整改监督:审计委员会强调审计整改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
杜绝拖延式、敷衍式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与后续审计工作、内部追责相结合,以提升内部审计的权威性、透明度和监督效能。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1.内控体系监督: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大内控事项关注:在审议关联交易(如委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调整)、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重大内控环节的议案时,审计委员会对定价公允性、风险控制、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等均提出了审慎建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内控与风险导向:审计委员会在履职中强调,应加强对关键内控节点如
采办分离、存货管理、授权审批等方面的监督,并要求决策流程中各环节人员明确并承担其对应的风险管理责任,以提升整体的内控水平。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随着《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的设立。在此背景下,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与权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强化,承接并履行了部分原属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财务监督、内控监督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评估内控体系等方式,有效地行使了相关监督职权。
(六)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的履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在2025年度全面履职:
1.关联交易监督:对年内多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子公司委托贷款
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谨慎审核。在相关审议中,关联委员均严格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非关联委员对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独立判断。
2.风险监督:审议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注金融机构关联方的风险状况,确保其符合监管要求,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落实董事会职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支持公司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4.合规履职: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均以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为依据,出具的审核意见审慎、独立、客观,有效地履行了合规把关的职责。三、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作出同意的一致意见。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审议议案、监督内外部审计、指导内控建设,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
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监督与治理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并且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恪尽职守,持续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