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证券简称:模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计划自减持
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5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6年5月7日,公司收到模塑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模塑科技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模塑集团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7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同时模塑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7日
模塑集团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7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权益变动过程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股票代码00070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917.9912 1.00
1合计917.9912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万股)(%)(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33796.498236.8132878.50735.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796.498236.8132878.50735.8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根据模塑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模塑集团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54万股(即不超过诺、意向、计划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模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7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同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严格遵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是□否√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万股)(%)江阴模塑集
集中竞价交易2026.5.712.945917.99121.00团有限公司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2.26-13.5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江阴模合计持有股份33796.498236.8132878.50735.81
塑集团其中:
33796.498236.8132878.50735.81
有限公无限售条件股份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1、模塑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模塑科技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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