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许庆华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许庆华,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职届满,于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6日,下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庆华: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百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澜之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州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投资部部长,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会议2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会议5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弃权、反对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照要求回避表决。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
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7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审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问询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合规情况,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就相关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本人的意见。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确保本人能够独立、顺畅地开展各项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受到任何不当干预或阻碍,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尊重与切实保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
事候选人、董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一致决议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
际出席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
2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
发放方案、2024年度证券投资专项报告。
(六)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
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作用。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持续关注披露后的市场影响,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进
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3三、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较为完善,能够有效防范各类风险,《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过程自愿、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及内部制度修订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机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了相关议案的审议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在此期间,本人对公司因治理架构调整而涉及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数十项内部制度的修订进行了逐一审阅。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治理架构的优化符合法治化方向,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各项制度的修订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最新监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度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相应资质,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4形,该事项的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朱晓东先生、曹轶沫先生、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跃年先生、蒋荣状先生、李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薪酬方案及相关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度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最后,谨向公司董事会、高管团队及全体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业绩攀升,实现长期、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庆华
2026年4月29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