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蒋荣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蒋荣状,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于2025年6月1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荣状:男,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融资经理、证券部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霍尔果斯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相关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
1间,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蒋荣状523否1
注:在换届选举期间出席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
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履职时间达9天。本人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董事会运作底稿、听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项汇报、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座谈等方式,全面调研公司的治理架构及规范运作情况。结合自身在资本市场合规与公司治理领域的实务背景,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三会”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的执行深度,以及在治理架构调整背景下内部授权体系的运行效能。
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本人的现场考察及资料调阅工作给予了全力支持与高效配合,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从合规与治理视角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职。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中,本人依据《公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及从业履历进行了程序性审查与合规性核验,确保高管团队的选聘符合法定条件及公司治理规范。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
际出席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结合规范运作实务经验,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效能:1、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架构调整过渡期内
监督机制的衔接情况。本人建议内审部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并将其纳入日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核查范畴,以防范潜在的治理程序风险。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与年审会计师的前期对接中,本人侧重了解外部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环境的评估结论,以及过往法定披露文件中涉及的重点审计事项。上述前置沟通有助于协助本人提前识别并完善治理运作中可能存在的合规薄弱环节。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
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作用。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通过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和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方式,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三、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应期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及公允、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在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同时,充分权衡了公司现阶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决策兼顾了股东即期回报与公司长远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聘
任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
名与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度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4业咨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荣状
2026年4月29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