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6—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9996.41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64.60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3386.85
本期使用金额7577.75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78.31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141.6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71.19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
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410020091910007295240113.9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41002009191000727044010004.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41002009191000728289087.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520006610130012404774601089.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520006610130012405531051602.6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1299201001005475850.00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1299201001005476090.00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1299201001005474630.00
合计——9711897.49注:根据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三、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60号公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金额为6242.0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万元,不存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
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本次使用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改变的情况,对外转让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汽车经销业务整体出售,出售标的公司包括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3月12日完成交割。鉴于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中的已结项募投项目“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的实施主体,故该交易同时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80、2026-13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996.4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77.7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964.6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入进度(%)本期实现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定可使用状到预计是否发生重分改变)诺投资总额总额(1)额投入金额(2)(3)=效益态日期效益大变化
(2)/(1)承诺投资项目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否 32011.64 32011.64 6124.56 10610.58 33.15 2028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4479.114479.111365.331708.4638.142028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否3000.003000.000.002256.81100.002023年12月1358.93是否
4S 店升级改造项目 否 3257.17 3257.17 0.00 2528.84 100.00 2023年 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否4000.004000.0087.86611.4215.292028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否3000.003000.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20248.4920248.490.0020248.4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9996.4169996.417577.7540964.60————1358.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形势变化、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筹备建设,晚于计划进度。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2 月;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不适用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况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情况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523.70万元。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情况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 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及原因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认真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形成了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724.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适用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