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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3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02证券简称:正虹科技公告编号:2025—073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 CCTC 保税大厦 12 楼正虹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兴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79名,代表股份153702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427%。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147015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名,代表股份668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2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3378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3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04%;反对3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分项表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5337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8%;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39%;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2.02、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5337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8%;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39%;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2.03、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5329898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3%;反对399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

弃权4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85%;反对3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4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2.04、审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表决情况:同意153378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3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04%;反对3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2.05、审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情况:同意153382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4%;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12%;反对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2.06、审议《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533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7%;反对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10%;反对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3.00、审议通过《关于为供应链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317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5%;反对5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9%;反对5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4.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有议案序有效表决权是否

议案名称总得票数(股)表决之得效表决权股号股份总数的当选票数(股)份总数的比比例例选举易兴先生为第十届董

4.0114702202095.6535%140320.2096%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邓辉先生为第十届董14702092595.6527%129370.1932%是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丽雯女士为第十届

4.0314702597695.6560%179880.2687%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议有效表中小股东表中小股东有议案序是否

议案名称总得票数(股)决权股份决之得票数效表决权股号当选

总数的比(股)份总数的比例例选举段卫忠先生为第十届

5.0114702203095.6535%140420.2097%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陈斌先生为第十届董

5.0214702096795.6528%129790.1939%是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湛忠灿先生为第十届

5.0314702098695.6528%129980.1941%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方韬宇、凌芝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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