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万平,会计学硕士,教授。现任湖南女子学院教授,兼任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独立董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报告期内出席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会议次数情况万平114700否74
2、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任职参加次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8万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1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流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场工作累计达15天。
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便捷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项目推进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履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辅助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在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将会议资料、议案文件等完整送达各位董事审阅,确保独立董事有充足的时间掌握议案内容。同时,公司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进展及行业动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进行反馈,为独立董事客观、公正、高效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采购湖南君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生物”)总额不超过1417万元的玉米原料。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开展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人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2月30日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本人对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预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万平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