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汪宏伟)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聚焦投融资决策、风险防控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履职。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基本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同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凭借在投资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厚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多年来,本人持续专注于资本市场动态分析、企业投资战略规划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和实际运作。通过系统性的理论学习和大量的项目实践,我能够从专业的投资视角出发,结合宏观经济趋势与行业具体特点,为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资本运作及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严谨且具备高度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并把握发展机遇。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全面开展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处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超出独立董事津贴之外的利益输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履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三、会议出席与专门委员会履职
(一)董事会会议:公司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以
现场或通讯形式出席9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全年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主要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分别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东会:列席股东会3次,了解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认真听取股东意见与建议。
四、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4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3次。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关键财务指标、重大会计处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督促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年报,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股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公司独立董事身份,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广大
投资者就投融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做好公司与股东的沟通桥梁。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我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本人虽履职尽责,但在对公司相关新兴领域的研究方
面仍有改进空间。2026年,我将继续坚守独立立场,充分发挥投融资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汪宏伟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