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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0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5证券简称:浙江震元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331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6人,代表股份105396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4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84845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93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9人,代表股份

20550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918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126%;反对8546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6%;

弃权493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88%。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48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10%;反对8546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04%;弃权49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86%。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902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971%;反对8562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1%;

弃权493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88%。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32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69%;反对8562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44%;弃权49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86%。

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809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083%;反对8492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8%;

弃权509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38%。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38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20%;反对8492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575%;弃权50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305%。

4、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3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78%;反对9744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59%;

弃权295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3%。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23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91%;反对974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27%;弃权29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

5、审议《202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1930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233%;反对8392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0%;

弃权507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36%。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59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23%;反对8392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40%;弃权5073400股,

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38%。

6、审议《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02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972%;反对8608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76%;

弃权488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2%。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32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74%;反对8608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828%;弃权48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98%。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07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19%;反对8229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86%;

弃权505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95%。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73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690%;反对8229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49%;弃权505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61%。

8、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12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470%;反对180831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73%;弃权10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1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25%;反对18083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994%;弃权10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1%。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265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58%;反对17117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08%;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94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19%;反对17117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141%;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毛卫、张宝丹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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