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5〕204号
关于终止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24年10月26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所提交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