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二〇二六年六月
1重要声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五矿证券提供的资料。
五矿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中信特钢签订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五矿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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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节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中信特钢于2021年12月24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号),核准中信特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2022年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债券”)。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代码:127056;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本次债券发行日为2022年2月25日。
(四)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
(七)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90%、第四
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6元(含最后一年利息)。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3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九)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0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二十个交
4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和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5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6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年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7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万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元)(万元)
(一)“三高一特”产品体系优化升级项目350000.00120000.008总投资额(万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元)(万元)
1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100000.0060000.00
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250000.0060000.00
(二)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350000.00140000.00
(三)高参数集约化余热余能利用项目90853.5058000.00
1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37853.5018000.00
2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 28000.00 19000.00
合利用发电项目
3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25000.00 21000.00
(四)全流程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34040.0032000.00
1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15000.0014000.00
2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19040.0018000.00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0150000.00
合计974893.50500000.00
(十七)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9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五矿证券作为中信特钢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五矿证券对发行人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情况,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五矿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0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IC Pacific Special Steel Group Co.Ltd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504715.75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05-18
注册地址: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邮政编码:214422;435001
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0510-86196690
公司网站:https://www.citicsteel.com
电子信箱:zxtgdm@citicsteel.com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
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
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
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
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
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
11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专业化特殊钢材料制造企业,具备年产约2000万吨特殊钢材料的生产能力。公司拥有江苏兴澄特钢、湖北大冶特钢、山东青岛特钢、天津钢管、江苏靖江特钢五家专业精品特殊钢材料生产基地,安徽铜陵特材、江苏扬州特材两家原材料生产基地,山东泰富悬架、浙江钢管两大产业链延伸基地,形成了沿海沿江产业链的战略大布局。公司技术工艺和装备具备世界领先水平,拥有特殊钢棒材、特殊钢线材、特种板材、无缝钢管、特冶锻材、延伸加工产品
六大板块,产品畅销全国并远销美国、日本以及欧盟、中东、东南亚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所生产的高端轴承钢产销量连续十余年全球领先,高端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风电用钢、海洋系泊链钢、矿用链条钢、连铸大圆坯等材料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
2025年,公司实现钢材销量1953.82万吨,其中出口230.29万吨,营业收
入1073.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9亿元,同比增长15.67%。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3398号),中信特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信泰富特钢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0737348.4710920294.15-1.68%
净利润605688.69535843.631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866.81512562.701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584112.79497480.2517.41%
12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559.071074148.7236.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1.0214.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51.0015.00%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总资产11032256.8611104337.93-0.65%
总负债6484900.556721500.67-3.52%
净资产4547356.314382837.26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58800.174093043.106.49%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2025年末比年末2024年末2024年末增减变动
流动比率1.181.125.36%
速动比率0.790.738.22%
资产负债率58.78%60.53%降低了1.75个百分点项目20252025年度比年度2024年度2024年度增减变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8%13.05%增加1.0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3.88%12.67%增加1.21个百分点均净资产收益率()
EBITDA全部债务比 34.79% 29.98% 增加了 4.81个百分点
利息保障倍数8.956.3640.7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6.299.8765.0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4.43 11.01 31.06%
13第四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第五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082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99233.2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50611058.9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29388941.0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
925444803.97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96055862.89元,
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96313722.90元及扣减的手续
费人民币257860.01元。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925444803.97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96055862.89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账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8111501012200938684107799187.94黄石分行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大冶特殊钢有限公1803010129200086479已注销(注)公司黄石分行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特新化能科422422008011000150981已注销(注)黄石冶钢支行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特新化能科557381657769已注销(注)黄石分行技有限公司
15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账号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润亿清洁能源372000407013001977465已注销(注)青岛大尧三路支行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殊钢铁有限532904837210111已注销(注)青岛分行香港中路支行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泰富特种材料187265714258已注销(注)铜陵分行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8110501012901915723已注销(注)江阴支行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江阴兴澄特种钢铁32050161613600002141已注销(注)公司江阴支行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8110501013702010423803452517.04江阴支行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集团
-811050101200191567214193098.99江阴支行总募集户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925444803.97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项目并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家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1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498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89.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462.8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5061.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94%是否已变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更项目(含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2)(3)=(2)/(1否发生重大变)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部分变更)化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不适用60000.0060000.001429.8751089.3085.15%2024年06月注释2注释2否
造项目(二期)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新增 80MW亚临界燃 是 21000.00 14479.41 - 14479.41 100.00% 2023年 04月 注释 3 注释 3 否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
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是140000.00120111.94-120111.94100.00%2023年06月注释4注释4否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是18000.008570.36-8570.36100.00%2022年12月注释5注释5否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
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是18000.0013240.57-13240.57100.00%2023年06月注释6注释6否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
限公司 80MW超高温
是19000.0019036.68-19036.68100.00%2022年06月注释7注释7否
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
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是14000.002369.13-2369.13100.00%2023年06月注释6注释6否治理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是60000.00114462.8020360.0538163.7133.34%2027年05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造(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150000.00148000.00-14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00000.00500270.8921789.92415061.1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5年度国内焦炭价格仍处于低位,国内独立焦化企业均保持低利润或亏损状态运具体项目)行,故该项目今年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1398668527.8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上述募投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其他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释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释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注释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40077.99万元和净利润4687.16万元。
注释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33637.14万元和净利润23716.36万元。注释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40146.64万元和净利润9648.99万元。
注释6:“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释 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 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1768.77万元和净利润4137.80万元。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80MW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节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公司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使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94%。此议案已于2023年9月5日召开
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变更后的项目可
实际累计投入金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本期实际投入金额232/1行性是否发生重额()()=()()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金额大变化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
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限公司特冶锻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
造产品升级改建设项目114462.8038163.7120360.0538163.7133.34%2027年05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造(三期)项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目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
司 80MW超高温亚临界
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原因: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
2、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
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中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第六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2年2月25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人于2026年2月11日公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并于2026年2月25日支付“中特转债”2025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五矿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23第七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2024年度至2025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0920294.15万元和10737348.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2562.70万元和
592866.81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36和8.95。目前公司利润水平为其偿债
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不存在兑付风险。
24第八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公司的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中特转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聘请五矿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作为“中特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度,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2025年度,“中特转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25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6第十节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6年5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2273号),确定维持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中特转债”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7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28第十二节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五矿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三)甲方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甲方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五)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八)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甲方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
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十)甲方或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甲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甲方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十二)甲方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保证人(如有)、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十四)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七)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十八)发生其他按照《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要求对外
公告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甲方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诉讼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共110笔,涉案金额共计32789.75万元,其中未结金额共计2458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结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形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成预计审理结果及影进展负债响公司子公司起诉劳动争议纠
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竞业1169.95否未结不适用
限制、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子公司应诉发明专利权
无效行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23418.75否未结不适用
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公司子公司起诉合同、执行异215.58不存在重大影否已结
议之诉、解除合同纠纷案件响公司子公司应诉劳动争议纠
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7985.47不存在重大影合同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否已结
响
偿、债权人代位权、占有物返还案件
(二)分配股利情况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0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25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025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收到董事李国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国忠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7日,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其在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李国忠先生除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兴富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外,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将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废止。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6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倪幼美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倪幼美女士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7日,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其申请自2026年3月27日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并将辞去在下属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
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晓刚先生、李京社先生和刘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董事罗元东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31满之日止,聘任俞国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钱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罗元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罗元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俞国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吴俊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海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杜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情形外,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的相关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以及修正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情况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04.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2500000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9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5月21日起调整为21.78元/股。
32(二)转股价格修正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的情形,已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3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2月24日开始重新起算,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截至2026年3月17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的情形,已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4月20日开始重新起算,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截至2026年5月1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的情形,已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6月15日开始重新起算。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
33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尚未转股情况
中特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999631200元(49996312张)。
(以下无正文)3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盖章页)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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