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证券简称:中信特钢公告编号:2026-01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
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1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与毕马威华振签订了2025年度审计
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
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毕马威华
2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3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11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康妮、董攀以
及项目经理梁晖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6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康妮、董攀以
及项目经理梁晖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发现、内部控制、未更正审计错报、独立性确认、审计收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6年3月1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3《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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